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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绿色通道”引进74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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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热

2023/5/9 21:41:11


为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赤峰建功立业,助力赤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27号)等有关规定,经2023年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引进一批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为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4名(列市直事业编),引进计划详见《2023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目录》(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或本科就读高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须为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海外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1-1000名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高校教师、特殊岗位等学历条件以引进人才单位公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4月3日,在赤峰玉龙先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赤峰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宣传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相关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允许报一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2023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于2023年4月3日8:00至4月20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全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不设最低综合测评得分线。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市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引才岗位综合测评标准和方式自行设定,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集中组织开展。

综合测评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测评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综合测评后、体检前进行,由引才单位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此次“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符合《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的,将兑现有关引才政策。

(三)所有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信息将录入赤峰引进人才库,在我市出现急需紧缺岗位时,优先向入库人员推送岗位信息。

(四)递补和补充引进事宜视情况组织,另行公告。

(五)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6224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人才引进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0169(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引进人才目录)。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chifeng.gov.cn/cfsrsjgggs/202304/t20230403_2024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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